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收藏文章2年前 (2023)更新 biquandh
6,616 0 0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上)
文章上半部分分析了各个赛道在亚洲地区的渗透率和用户参与度,下文会从政策监管角度进行切入。根据Chainalysis发布的2022年全球加密货币采用指数,我们发现加密货币在中低收入国家及中高收入国家中具有较高的采用率,这些新兴市场往往更加依赖加密货币进行低成本的跨境汇款,并利用其作为法定货币波动较大时进行资产保值的选择。在这些中等收入国家中,亚洲第三世界国家表现亮眼,其中越南、菲律宾、印度、巴基斯坦、泰国、中国、土耳其、印尼进入了加密货币采用率世界前二十,柬埔寨、马来西亚进入前三十。可以看出,加密货币为生活在经济不稳定环境下的人们提供了独特、切实的好处。本文将选取其中影响力较大且在亚洲Web3.0处于重要地位的部分国家(除中国),对其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动向以及政府近期在产业区块链方面的作为进行简要概括及总结,为对亚洲Web3.0感兴趣的读者提供参考。

1. 印度🇮🇳|“税率监管”究竟能否影响Web3在南亚的勃勃生机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加密领域的监管政策:目前,印度暂未制定专门的法律来监管加密货币,但是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税法已对该国加密领域的发展造成了阻力。印度监管部门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加密货币及其他数字资产纳入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并规定将出售加密货币的所得(根据印度财政法案115BBH部分,相关所得分为三类:将数字资产兑换成任何法定货币的所得、币币交易的所得以及用数字资产支付商品和服务的所得)按照30%的税率进行征税,但赠送加密货币、挖矿、获取空投及其他Defi交易活动不在此范围内,仅需按照收款人的个人所得税率进行缴税。自去年7月1日起,印度政府开始对所有加密资产的交易征收1%的源头扣税(TDS)。此外,政府正在制定一项针对加密资产的综合间接税收制度,制定过程中将对由于加密资产的不确定性造成的财政收入损失进行评估,并定义加密货币的特征、用途以及纳入现有法律框架的方法。在财政部确定加密货币的法律性质后,将决定加密货币的GST税率,该税率预计介于18-28%之间。该国加密货币税法最不友好的方面是不承认亏损,即交易活动参与者无法用亏损来抵消其资本收益,在亏损大于收益的行业,该制度显然是为了抑制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印度将在下月起担任G20集团的轮值主席,期间加密货币的监管将成为优先事项,这表明该国将在制定全球加密货币政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其针对全球Web3.0发展的具体态度如何,还需拭目以待。

CBDC的发展动向:在经历了CBDC计划的逐步启动及谈判后,印度储备银行(RBI)于11.1日正式推出了数字卢比在批发市场的试点项目,该项目将CBDC用于政府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结算中。在未来,政府将继续就其他批发交易以及跨境支付业务进行试点工作。而CBDC在零售场景的试点已于12.1日在孟买等四城开启,客户使用二维码向商家支付,且与现金一样,CBDC不会产生任何利息。根据RBI日前发布的关于数字卢比的概念声明,央行创建CBDC的动机包括降低实物现金管理的运营成本、培养普惠金融、提高支付系统的弹性、效率和创新、推动跨境支付领域的创新,以及在无法获得电力或移动网络的偏远地区为公众提供任何虚拟货币都可以提供的用途,并规避相关风险。

产业区块链的近期动态:2021年12月印度电子信息技术部 (MeitY)发布的《区块链国家战略》文件明确了制定国家区块链框架(NBF)的愿景、开发及实施战略,其中涵盖了技术堆栈、法律和监管框架、标准制定、协作、人力资源开发和潜在用例。NBF将首先服务于电子政务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最终将在基础设施层面整合区块链技术,并为印度创建一个“区块链即服务”的技术体系。

2. 越南🇻🇳|“灰色”监管地带的“Web3大国”,能否爆发生命第二春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加密领域的监管政策:越南国家银行(SBV)禁止用户利用商业银行账号购买加密货币,认为此类活动可能会增加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逃税的风险。尽管该国在草根加密货币采用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虚拟资产仍处于越南监管的灰色地带,暂不受法律承认,且许多关于加密货币监管的政策提案正在制定中。在当前,根据越南法律,政府禁止比特币、莱特币等加密货币作为货币或者支付工具使用,且加密货币及其他代币不被视为证券,因而利用ICO进行筹资的活动在越南不被允许。2021 年 7 月,越南总理要求 SBV 研究加密货币并探索一个试点项目,以帮助政府了解加密货币的积极和消极方面,但目前尚未有公开进展。在gamefi方面,根据Finder的民意调查结果,大约23%的越南人正在玩Web3游戏,且在过去一整年,尽管基数较小,但位于越南本土的Web3游戏开发商也有增多的趋势。越南用户也可以访问离岸游戏运营商提供的play-to-earn游戏。Play-to-earn游戏在越南受到了较大的法律约束,游戏中涉及的虚拟货币及NFT等物品必须在游戏中使用,且不得转换为在游戏外具有价值的货币、银行卡及优惠券,也不得在玩家间进行交易。而在近期,越南区块链协会正与国民议会合作,提议对虚拟资产进行征税,来作为承认虚拟资产为财产的第一步。因此,随着越南政府未来对加密货币的态度逐渐明朗,结合链上用户的活跃程度,该国或将成为东南亚Web3新的增长点。 

CBDC的发展动向:根据越南政府发布的2021-2025 年期间在越南发展非现金支付项目的第 1813 号决定,越南央行正对国家数字货币的机制和政策展开研究。越南69%的人口没有银行账户,而73.5%的成年人使用智能手机,仅在2022年前四个月,越南非现金支付交易笔数同比增长69.7%,移动支付交易笔数同比增长97.65%,二维码支付同比增长56.52%。越南的无现金支付正在增加,中央银行对数字货币的认可将有助于加快这一历史进程。

产业区块链的近期动态:越南将区块链列为第四次工业革命国家战略优先研发的技术之一。越南总理签署了“第942/QD-TTg号决定”,批准了该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战略,该战略将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和区块链技术展开研究。截止目前,越南已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学生档案存档、简化银行信贷等领域,并将实现更加广阔的应用前景。

3. 土耳其🇹🇷|积极拥抱加密新世界,画出两条“监管红线”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加密领域的监管政策:土耳其是世界上加密货币采用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储户纷纷将加密货币作为资产保值的手段,整体而言土耳其政府对于加密货币呈积极开放的态度,监管的重点也放在了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上。2021年起土耳其政府禁止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支付,根据法规,加密货币已被视为一种大宗商品,可以通过交易所、P2P等方式进行买卖并持有,且银行能够为加密货币交易所之间的资金转移提供便利。当前,政府尚未对加密资产进行征税,但与土耳其政府结盟的《沙巴日报》称该国政府准备出台一项针对购买、出售及转让加密资产的新税法,新规将加强对加密货币交易的检查和监督机制。ICO方面,土耳其政府亦没有针对利用ICO筹资的具体条例,但由于其类似于IPO,ICO行为将受到《资本市场法》的监管及保护。在Thodex和Vebitcoin两家大型交易所因严重的会计问题和欺诈指控而暂停交易后,土耳其政府甚至探讨了设立中央加密资产托管银行的可能性。在积极拥抱加密领域的同时,政府也将监管的重点放在防止利用加密货币进行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上。2021年5月起,土耳其政府通过总统令,要求所有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人及加密资产交易者遵守《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行为规则》(AML/CFT),该法令明确规定加密资产交易公司将与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受到AML/CFT条例的管辖,交易所必须在客户/交易对手最后一笔交易完成后的8年内保留其用于披露的文件及客户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CBDC的发展动向:日前土耳其总统战略与预算局提交了2023总统年度计划,其中包括了对CBDC的讨论。该计划指出,土耳其央行将与财政部、科研机构及其他银行合作来研发和测试基于区块链的央行数字货币。上周,土耳其中央银行成功地在其CBDC网络上进行了第一笔支付交易,在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央行将在本年度优先研究数字土耳其里拉的技术要求及法律框架。此外,年初土耳其副总统公布了一个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身份系统,公民可用该系统登录现有的电子政务门户,并能让用户将数据安全的保存在手机上。未来数字土耳其里拉系统将与数字身份系统及央行运营的支付系统FAST进行集成。

 

产业区块链的近期动态:土耳其总统认为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账本进行不可篡改的记录,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供应链情况。且区块链技术将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发挥作用。

4. 菲律宾🇵🇭|获得“证券身份证”,Crypto前路能否一路平坦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加密领域的监管政策:早在2017年,菲律宾政府就已经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支付地位。并随后将虚拟货币视为证券,并用《证券法》对其进行监管。根据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ICO规则草案,监管部门要求在菲律宾注册经营的ICO公司以及向公民出售代币的ICO项目,都必须向委员会提出申请以评估其安全性。2019年2月菲律宾颁布的加密监管新框架将国有公司视为加密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亚洲区块链和加密协会(ABACA)为自律组织,用于帮助实施及制定新规则。新框架要求数字资产代币的发行需要包含具体细节的发行文件,并在获得许可的离岸虚拟货币交易所(OVCE)列出代币。当前,菲律宾中央银行极大程度上肯定了以美元等现实世界资产支持的稳定币的作用,认为稳定币可能颠覆国内及跨境支付的方式,并促进跨境汇款的效率。 

CBDC的发展动向:菲律宾央行行长表示菲律宾已经拥有了良好运转的数字支付系统,未来在2023年任期结束前并不打算开发CBDC,而是继续完善已有的PesoNet和InstaPay这两种电子资金转账服务。

 

产业区块链的近期动态:菲律宾正在加强对区块链的研究和应用。近期落成的菲律宾UnionDigital银行将容纳包括区块链研究所在内的多家创新中心。

5. 泰国🇹🇭|有序包容,开放监管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加密领域的监管政策:泰国国家立法议会于2019年已批准修改法律,允许在国内发行和交易代币化证券,且该国的加密业务受到数字资产业务紧急法令BE 2561(2018)的监管,泰国政府于同年将加密货币纳入了反洗钱规则当中。2021年,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出台了加强投资者保护的新规,规定禁止加密托管人从客户的资产中获取利益。泰国已经于2021年3月禁止加密货币用于支付活动,但并未禁止加密货币交易和数字资产。同时为提高行业竞争力,并发展服务于数字经济的泰国支付基础设施,该国政府正放宽加密交易的税收规定,并已经提出了一项新的免税法案,即自今年4月起,在政府批准的交易所进行数字资产交易可以免征7%的增值税。 

CBDC的发展动向:泰国政府将开展对于零售领域CBDC的试点研究,该研究将在试点区域内进行诸如支付商品和服务费用的活动,以评估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产业区块链的近期动态:泰国金融科技协会将与匈牙利区块链联盟展开合作,共同在金融领域推广区块链技术。泰国金融科技协会会长Chonladet Khemarattana认为,泰国金融科技领域的繁荣需要进一步展开国际合作,以适应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及数字货币等数字金融服务在该国的迅速发展。

6. 印度尼西亚🇮🇩|“币”转“股”,存在那些机会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加密领域的监管政策:印尼对加密资产的态度较为明确,把其视为商品且禁止其用于支付。根据印度尼西亚银行关于实施支付交易处理的第18/40/PBI/2016 号条例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关于实施金融交易的第 19/12/PBI/2017号条例,印尼禁止加密货币作为国内支付工具,所有的支付行为必须使用印尼盾完成。而根据2019年2月印尼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Bappebti已批准的第5/2019号条例以及2020年通过的第7号条例,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加密资产被承认为交易商品,可在交易所合法交易。根据Bappebti的数据,截至2021年7月,已有740万印尼人投资了加密货币,为前年同期的两倍。2021全年加密交易总额为859.4万印尼盾(576亿美元),截止今年6月,用户数已达到1510万。自5月1日起,由于加密资产的商品属性,印尼开始对加密交易产生的资本利得征收0.1%的增值税(VAT),该税率与投资股票的税率一致。在今年年底前,该国将建立“加密股票”交易所,该交易所将数字资产行业的公司例如以获得Bappebti许可的25家交易所进行上市。 

CBDC的发展动向:印尼央行已于2022年年末发布白皮书,全面探讨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数字印尼盾的发展,并计划将数字印尼盾整合到一般货币市场中。印尼发布CBDC的六个目标为提供无风险的数字支付工具、降低非主权数字货币的风险、增加支付系统的效率、加速普惠金融的发展以及促进财政补贴的分配。

 

产业区块链的近期动态;此前在巴厘岛NXC峰会上,印度尼西亚游戏开发商Anantrupa的 CEO指出,印尼正使用区块链技术建设游戏生态系统,且参会的部长表示,该地区将创建更大数量的区块链游戏公司。近日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IDX)与新加坡金融科技公司MetaVerse Green Exchange(MVGX)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将在印尼合作开发碳交易系统。

7. 马来西亚🇲🇾|拒绝“封杀”,走向亚太联合开发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加密领域的监管政策:在马来西亚虚拟货币不被视为法定货币,为防范利用加密货币进行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的问题,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要求加密货币交易所需在SCM(证券委员会)注册才能运营,且需要对所有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并就任何涉嫌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的行为向监管机构进行报告。马来西亚政府并不会禁止加密货币,认为禁止加密货币会阻碍国家金融创新,但会逐步完善对于加密领域的监管框架。同时,由于加密货币在马来并不属于资产或法币,因此其交易活动是免税的,但频繁的交易将被视为一种职业,其利润将被认为是收入,需要纳税。 

CBDC的发展动向:自2021年起,马来西亚央行连同澳大利亚、新加坡及南非共同开发可使用多国CBDC进行国际结算的共享平台,该平台将允许参与国家间可直接利用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进行交易,从而实现去中介化并节约时间及交易成本。该平台在技术上已被证明可以实现,但监管、治理及权限授予问题将需要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产业区块链的近期动态:马来西亚电子政务服务商MYEG和技术咨询公司MTSSB将共同创建和运营马来西亚国家区块链基础设施,该基础设施将面向各级政府和商业部门

8. 政策总结🌟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总之,在加密领域的监管政策方面,土耳其、菲律宾、泰国、印尼对加密事业呈积极支持的态度,土耳其、印尼政府将加密货币视为大宗商品,而菲律宾、泰国政府将加密货币视为证券,受所在国证券监督机构的监管,同时菲律宾政府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支付地位;但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对加密货币的态度尚未明确,印度出台的一系列针对加密资产的税收法案,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当地加密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马来西亚则对加密领域更加包容,免除了对该国加密货币交易活动的税收要求。然而,上述几个国家无论对加密货币支持与否,都在反洗钱及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在CBDC的发展动向方面,除了菲律宾暂无开发CBDC的意向外,其他国家都已经先后投入到了CBDC的建设中。越南央行正在对CBDC的机制进行研究,土耳其及马来西亚正在技术层面研发央行数字货币所需的基础设施,而印度、泰国及印尼央行已经进入了对CBDC在批发/零售领域的试点阶段。再来看产业区块链的发展情况,各国均支持将区块链技术与产业结合,印度、越南及马来西亚已经将区块链技术写入国家战略,三国将均从电子政务领域发展区块链技术,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最终使区块链成为国家级的基础设施;而土耳其、泰国、菲律宾、印尼也将在知识产权、金融、游戏等细分领域使用区块链技术,区块链与产业的结合在亚洲国家大有可为。

亚洲地区Web3国民参与度及监管政策(下)
结合链上项目和中心化交易所的用户参与度和监管政策来看,印度目前是亚洲地区流量高地,在各个赛道表现都较为活跃,同时交易所用户量和交易量也不容小觑。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印度对加密货币的监管较为严格,已出台一系列交易税收法案,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用户参与情绪。但换个角度,即使在政府阻力较高的情况下,印度相比亚洲其他地区仍有突出表现,可见印度还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加密沃土。除此外从链上项目数据来看,越南也是亚洲地区用户集中地,但交易所方面并不亮眼,猜测可能与政府打压相关交易有关。目前虚拟资产在越南仍然不受承认,处于灰色地带,也禁止用来支付或通过ICO筹资。而另一流量地区土耳其在交易所的表现仅次于韩国和印度,相关政策也正积极拥抱加密领域,加密货币被视为大宗商品,可以合法买卖并持有,且银行能够为加密货币交易所之间的资金转移提供便利。韩国在交易所表现远超其他国家,对本土化交易所也较为信赖,本土交易所交易量占总交易量60%,而其中upbit一家的交易量在本土所中占比达到50%。但与此同时,韩国在链上数据侧表现不佳。

综上所述,若团队有拓展亚洲地区用户需求,建议优先考虑印度、越南和土耳其,其中印度和越南政策较为严格,需要特别关注。如果有上所或相关需求,韩国可作为首选。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